| 针对我所近年来不断增长的知识产权、劳动保障和维护人权业务需要,2003年10月将原有的三个部门合并组建权益保障法律事务部,该专业部门承办著作权、商标、专利为代表的知识产权事务,和以社会保险、劳动人事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劳动保障事务以及以维护公民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的维护人权事务。
该部律师代理了多起影响北京乃至全国的案件:在杭州中级法院成功地代理了中国大地出版社代理与陈常明著作权案,此案引起国土资源部、文联等部门高度关注;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成功地代理了国际标准舞蹈家杨艺与深圳俏家人音影像有限责任公司等十四家音像出版公司侵犯肖像权、著作权案,此案的胜诉避免了侵权行为在境外造成的不良影响;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代理著名作家诸志祥诉中国百花出版社《黑猫警长大战外星人》侵犯著作权案;代理北京粮油食品公司第二食品厂多宗商标申请事务;参与协调张明平与摩托罗拉(中国)有限公司嵌入式按键专利权无效案。积累了一定代理经验,同时也在北京律师业产生了一定的威信。
2004年2月至今我所委派权益保障部的律师担任《劳动午报》的法律顾问,为该报来信来访的读者提供了准确翔实的解答,受到了亟需权益保护的单位和个人的欢迎。扎扎实实的工作为广大用人单位排忧解难:2002年为北京通达恒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了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建立了全体员工社会保险关系,由于劳动关系得到规范,为该公司迅速扩大业务队伍,促使该公司整体经济效益高速发展。
历史传统造就了中国人对国家的强烈自豪感和责任感,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公民个人合法权益应有的认识,因而长期以来对人权的保障远远落后于对公权的保护,侵犯人权普遍存在已阻碍了社会发展的进程。可喜的是,国家已开始重视对人权的保护。宪法中增订了保护人权的条款无疑是对公民个人维护提供的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对于已经办理了上百件涉及人身权、人格权案件的律师事务所来讲,无疑增添了百倍的信心,坚信在今后更好地保护当事人完全人权利益保障工作中会更上一层楼。
1、代理国内外当事人申请注册商标;
2、代理国内外当事人申请专利;
3、接受委托代理商标侵权纠纷诉讼;
4、接受委托代理专利侵权纠纷诉讼;
5、接受委托代理著作权侵权纠纷诉讼;
6、接受委托代理肖像权侵权纠纷诉讼;
7、代理名誉权侵权纠纷诉讼;
8、接受用人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事仲裁、劳动仲裁;
9、接受用人单位的委托策划社会保险缴纳方案;
10、代理劳动者劳动仲裁、诉讼案件;
11、代理社会保险登记;
12、代理建立单位人事档案帐户;
13、调查核定劳动人事关系相关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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