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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者,诚实而不欺,《论语·学而》有“与友交而不信乎”之说。信者亦为坦诚相见之意,《孟子·尽天下》“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即为此。无怪乎,凡与信相系者均为以友论之。
人言可用为信也,自古为君子者无不以信人先,故而有《孟子·尽心下》谓之:“可欲之谓善,有诸已之谓信”。
义,人间正道,世人敬之、慕之,以求此为终生目标者历数不尽,信义者之众无论中外,皆有。基督教义亦有“因信称义”记载,由此显见正义之精神长存于世间。
文明社会以法度昌盛著称,法为调整人类行为准则,护其权,惩其劣,方以效力之强大而为公众所崇仰。信法者则尊为人师,西人曰:律师。
信法是三信人的信心!
信义是三信人的信条!
信人是三信人的信用!
信法、信义、信人是三信律师事务所服务理念,是我们三信人心中永远的座右铭,是我们三信全体同仁对您真诚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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