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信概述

三信综述
信法、信义、信人
信则立
信人以知义,信法以知人

一. 艰苦创业,开辟事业新天地

二. 适时改制,走上高速发展之路

三. 因需而动,积极转型,把准时代脉搏

四. 完善制度,严抓管理,人才优势凸显三信本色


信人以知义,信法以知人—写在北京市三信律师事务所成立十五周年之际

二、适时改制,走上高速发展之路

  1997年4月,经过七年的艰难求索和市场砺炼,在国家经济体制改革渐入佳境之时,经北京市司法局的批准,三信律师事务所适时改制,成为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是北京市早期开办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改制之后,三信律师事务所走上了一条高速发展之路,在此后的三四年内,先后以总部为依托开设了五个分部,全所律师及工作人员近百名,每年办理各类案件两千余件,标志着三信律师事务所步入了诉讼业务繁荣发展的阶段。

  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三信律师事务所凭借其雄厚的人才优势,充分发挥专家型律师的作用,力求最大限度地保证每一件案件的质量,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截止目前为止,三信诉讼部已累计承接案件八千余件,其中,民商类案件(包括房地产案件)约占86%,刑事案件约占9%,行政案件约占5%,案件胜诉率均在90%以上,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累计达五十多亿元人民币。这其中,许多经典案例一直被三信人引以为豪,也被业界同行津津乐道。

  1999年年初,三信诉讼部律师接受保圣、腾远、京城、九运、中文等七家出租汽车公司司机的委托,代理他们与其所在公司进行了为期一年的集团诉讼。其时,北京市的出租汽车行业正酝酿着一场制度变革,出租汽车司机与出租汽车公司之间的关系问题也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此,该案代理工作的成功与否不仅关系到几百名出租汽车司机和几家公司的切身利益,而且会直接影响相关规范措施的出台。三信律师在接案后,在认真分析案情和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多次会见当事人,每一次谈话都认真做好笔录,代理词更是经过多次修改和推敲,在度过无数个不眠之夜后,最终促使三百多名出租司机与其所在公司之间的劳动纠纷成功得到了解决。

  由于该案涉案人数众多且几百名当事人都是普通的社会劳动者,如果解决不好,可能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因此当该案成功解决后,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三信律师也一度成为依法维护普通劳动者利益的典范。此后不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出台了《对涉及出租汽车司机的劳动合同及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意见》,从制度上保证了首都出租汽车行业的顺利发展,也维护了广大出租汽车司机的根本利益。而三信律师上述案件的成功代理,在促成这个司法解释出台的过程中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2001年4月,三信律师接受北京东亚铝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其与内蒙古金牛门窗(集团)有限公司的代销合同纠纷一案。这原本是一个非常普通的案件,但由于原告方北京东亚公司在这次纠纷发生前曾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建筑装修装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兴办过北京东亚铝业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而呼和浩特市建筑装修装潢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与内蒙古金牛门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从法理上讲,北京东亚公司与呼市装修装潢公司是联营关系,而与内蒙金牛公司之间是代销合同关系,两者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法律关系,但由于被告方故意将两者混同并主张上述两个公司是前后承继的关系,因此,这就使得这起看似简单的经济纠纷显得扑朔迷离起来。

  三信律师在向委托方了解了全部情况后,立即就奔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被告公司所在地调查取证。经过半年多的往返奔波和前后几次公开开庭审理,2001年12月3日,呼和浩特赛罕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有利于被告的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方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三信律师对案情又进行了仔细分析,认为该判决对争议事实认定不清,因此,立即着手准备上诉。2002年5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二审,以原判认定事实不清为由发回赛罕区人民法院重审。2002年8月,赛罕区人民法院经重审作出了与原审相同的判决,继而,北京东亚公司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没想到,这一次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却判决维持原判。北京东亚公司愤怒了,面对这前后四次裁判,他们不明白为什么握有二十多份不可辩驳的证据的自己一方就得不到法院的公正判决!?委托人可以愤怒,但作为代理人的三信律师们却丝毫不能有情绪上的抵触和波动,他们要做的就是再一次坐下来认真冷静地分析案情、核实证据信息,然后准备做最后一次努力。2002年12月19日,在拿到判决书的第十天,三信律师代理北京东亚铝业公司向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02年12月24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决定对该案进行再审。2003年8月12日,在经历了近一年的等待后,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再审判决,该判决支持了原告方北京东亚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面对这份迟来的公正,北京东亚公司的领导们一时竟百感交集,他们觉得法律给他们的不仅仅是60几万元的货款,还有他们对三信律师“信法、信义、信人”三信精神的深刻感悟。可以说,该案的成功代理,为以后东亚公司和三信律师事务所长期稳固的合作打下了非常坚实的基础。

  近几年,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经济领域中出现了各种新型的、科技含量很高的纠纷案件,相应地,对代理律师的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三信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对先进技术的掌握,成功代理了多起新颖、疑难的案件。2001年4月,《北京晚报——人与法栏目》报道了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的一宗“操盘手”案件,在股民当中引起了极大反响,同时对促进股票市场中相关制度的完善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针对刑事案件“定性疑难化,工具科技化,手段隐蔽化”的新特点,三信律师事务所特选派刑事案件辩护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组成了诉讼法律事务二部,专门开展刑事领域的诉讼业务。2001年4月,该部律师成功代理了原公安部边防检查局检查员张某某涉嫌偷越国境罪一审;2001年8月,成功代理了湖北省恩施地区矿山承包人顾某某涉嫌重大安全事故罪一审;2002年6月,成功代理河北省邢台市孙某某黑社会集团第一被告孙某某涉嫌抢劫、故意杀人罪一审、二审。在这些案件的代理过程中,三信律师不辞劳苦,数度奔波于北京和案件发生地之间调查取证,核实案情,力求最大限度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当精心准备的辩护意见被法院接受时,三信律师的心中充满了成功的喜悦,同时也感觉到辩护律师的责任之重大。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八号尚都国际中心九层 电话总机:58700716,58700717,58700718
北京市三信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严禁复制 违者必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