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信概述

三信综述
信法、信义、信人
信则立
信人以知义,信法以知人

一. 艰苦创业,开辟事业新天地

二. 适时改制,走上高速发展之路

三. 因需而动,积极转型,把准时代脉搏

四. 完善制度,严抓管理,人才优势凸显三信本色


信人以知义,信法以知人— 写在北京市三信律师事务所成立十五周年之际

  十五年来,三信律师事务所凭借其“信法、信义、信人”的独特精神品格走过了一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单一的诉讼业务到提供高质量非诉讼业务为主的专业化服务道路,内中几经辗转,几经拼搏,经过十五年的上下求索,它在见证中国历史发展变迁的同时也成就了自己。

  当新世纪的钟声敲响,全体中国人为另一个千年欢呼之时,发展势头大好的三信律师事务所却慧眼独具,选择了另外一条道路。面对这条新的道路,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以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为己任的三信人因需而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显得更加斗志昂扬。

一、艰苦创业,开辟事业新天地

  谈起当初的创业经历,三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成的言语间充满了感慨,他说,有一天,他会亲自写一篇关于三信成长的文章,为的是一种纪念和感怀。

   三信律师事务所于1989年年末开始筹建,正式创建于1990年1月1日。其时,正值我国改革开放方兴未艾之际,许多方针政策尚不明朗,法制环境极不完善,作为法律工作者的律师更是没有得到社会的认可。但基于内心深处对法律的热爱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更基于对中国未来法制发展的信心,刘成、冉易飞等几位踌躇满志的中轻年人毅然放弃了优厚的待遇,辞去稳定的公职,创立了北京市三信律师事务所。本着对事业的无限忠诚和对当事人极度负责的态度,几位律师在建所之初就提出了“信法、信义、信人”的三信精神和“讲效率、讲质量、求信誉、讲纪律、讲团结、求发展”的十八字工作方针,并确立了创建一支“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性强,专业水平过硬的律师队伍”的发展理念。正是凭借这种精神、这种理念和这种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三信律师事务所走过了创业之初最艰难的几年,创造了一个个奇迹。

   1991年,行政诉讼法刚实施不到一年,北京远郊的一位普通公民走进了三信律师事务所,委托三信律师代理其与北京市某公安分局的一桩行政诉讼案。尽管从理论上来讲,该案有理有据,代理当事人打赢这场官司不是难事,但在当时行政诉讼环境极为不利的情况下,面对习惯了我行我素、惟我独尊的一级行政部门,三信律师非常明白,现实操作起来肯定会遇到不少障碍。果不其然,当三信律师冒着酷暑,远下郊区实地了解案情时,屡次遭遇公安分局的无端干涉。但年轻的三信律师们没有被公安部门的气势所动,他们坚信只要依法办事,就一定能撼动这块顽石。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前后经过十三次、历程3000余公里,经过大量的走访和调查核实,三信律师终于查清了全部事实真相。由于该案在当时非常具有典型性和轰动性,对普通百姓来讲公安局成被告是史无前例的事,因此,庭审当天,法院内外挤满了记者和前来旁听的群众,远道而来的三信律师更是在百姓的簇拥下走进了法庭。庭审中,被告方仍然气势凌人,显然根本没把诉讼当作一回事,面对被告方这种桀骜不驯的态度,三信律师慷慨陈辞,据理力争,以大量的事实和证据最终迫使被告方平静了下来,使被告方认识到在法庭上自己再不是行使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而只是与原告方地位平等的一方当事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原告方胜诉,三信律师最终代理当事人打赢了这场官司,成为北京地区民告官胜诉的第一案。当时,包括《法制日报》等在内的多家媒体对此案都进行了全程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反响,三信律师事务所也赢得了广泛好评,从而为其业务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建所十五年来,这种创业之初就确立的信人明义、信法知人、以人为本、法律至上的工作精神一直伴随着三信律师事务所前进的每一步,成为三信律师事务所的立所之本,也成为一代代三信人的行事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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